税务筹划对于各个公司来说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,今天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在成都金牛区,进行税务筹划,应该有什么准备,应该怎么找好的机构!
过去了申报期才发觉交税申报的数据信息填不对应该怎么办?坚信大家都了解,开展交税更改申报就可以了呀。可是,在交税申报全过程中,你有没有发现一些“坑”呢?
今日,给大家梳理了一些有关交税更改申报很有可能会踩的“坑”,大家赶快来学习培训一下,下一次就知道哦~
一,税款隶属期与纳税申报期
这里要提醒大家,税款隶属期与交税申报期可是2个定义。在开展交税更改申报时,一定要搞清楚应当开展交税更改申报的是哪一个月。
税款隶属期就是指交税人所缴税款的交税义务产生時间或记税期内。
交税申报限期是根据每个税收的特点确定的,能够分成按期申报交税和包年申报交税二种景色。
举个事例:
A企业在2021年3月份发生了所得税应纳税额个人行为,但未开展交税申报。
在开展税款自纠自查后,如今要求开展交税更改申报,则应当对4月份申报的所得税及额外开展更改申报,但这一个人行为发生的税款隶属期应是2021年3月。
二,所得税的实践已纳税额
在对所得税本年度年度汇算清缴开展交税更改申报时,很有可能存有补缴税款的情况。
在电子税务管理体系中,A100000第32行“本年总计实践已交纳的企业所得税额”在交税更改申报时是不可以开展改动的。那麼在第一次交税申报时,补缴的税款难道说也不记入实践已交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了没有?难道说得反复缴2次吗?
回答肯定是不是。尽管在申报表里本年度总计实践已交纳的企业所得税额没法变更,可是在更改申报后,补缴税款的时候会去除去已经交纳过的税款哟~
举个事例:
A企业2020年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后,实践应交税额为5万余元,实践已交纳的税款为3万余元,本年度应缴税2万余元。
申报过后发觉交税申报数据信息不正确,开展了交税更改申报,实践应交税额为8万余元,实践已交纳的税款管理体系仍呈现为3万余元,没法改动,本年度应缴税5万余元。
但上交后,实践只需缴税3(=5-2)万余元,不容易存有反复缴税的难题。
三,增值税附加税的税收滞纳金
交税更改申报后,如果有补缴税款,则会产生税款滞纳金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(2015修正)》第三十二条标准:
“交税人未按照标准限期缴交税款的,缴纳责任者未按照标准限期解缴税款的,税务局除勒令限期交纳外,从滞交税款之日起,按日另收滞交税款万分之五的税款滞纳金。”
尤其是所得税补缴后,相对应的附加税税率也要求补缴,那麼是不是你觉得所得税的附加税税率:大城市维护保养修建税,教育附加费和本地文化教育额外都是会产生税款滞纳金呢?
回答是NO!实际上,所得税和大城市维护保养修建税做为一种税费,会产生税款滞纳金,而教育附加费和本地文化教育额外归属于“费”,不属于税款的经营规模,因此并不会产生税款滞纳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