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领到并填好《名称预先审批申请书》,另外提前准备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或由申请人授权委托的相关证实;
2、提交《名称预先审批申请书》,等候名称审批結果;
3、领到《公司名称预先审批通知单》,另外领到《个体工商户开张登记申请书》;业务范围涉及到外置批准的,申请办理有关审核办理手续。
第二步:提交个人开张登记申请书,原材料齐备,合乎法律规定方式的,等待领到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;
1、填好《个体工商户开张登记申请书》
2、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或由申请人授权委托的相关证实;
2、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;
4、运营经营场所证明;
5、个人合伙运营的合伙协议书;
6、政策法规、规章制度和现行政策要求应递交的其他文件、证实。
第三步:领到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后,依照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明确的日期到工商管理局缴费并领到企业营业执照。
拓展材料:
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宜包含:
一、经营人名字和居所;
二、构成方式;
三、业务范围;
四、经营地。
个体工商户应用名称的,名称做为登记事宜。
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开张登记,理应递交下述文档:
一、申请人签定的个体工商户开张登记申请书;
二、申请人身份证件;
三、经营地证实;
四、我国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质监总局要求递交的其他文件。